关岭自治县实验学校2026年秋季学期校服采购方案

2026-09-07 截止时间:2026-09-30 服装设计大赛 505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保障校服质量安全,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中小学校服管理十条》(教基司函〔2026〕26号)、《贵州省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选用校服是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ー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让学生精神焕发,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有利于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改变学校校容校貌,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行校园文化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自愿原则。
  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不得以校园活动、仪容仪表等为由设置穿着门槛。允许学生、家长按照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
  2.坚持民主原则。
  校服选用采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充分征求家长、师生意见,由校服选用组织民主协商、集体决策,规范议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三、成立校服选用小组
  组长:李成义县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肖明阳县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
  黄飞县实验学校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
  监督员:陈正发县实验学校家长委员会干事
  刘超超县实验学校党支部纪检委员
  成员:严琼阳县实验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罗英县实验学校教师代表
  彭勇县实验学校一年级(1)班家长代表
  赵显圣县实验学校一年级(2)班家长代表
  王春香县实验学校一年级(3)班家长代表
  周旭县实验学校一年级(4)班家长代表
  梁瑜县实验学校一年级(5)班家长代表
  侯泽美县实验学校一年级(6)班家长代表
  桑科利县实验学校一年级(7)班家长代表
  李秀县实验学校一年级(8)班家长代表
  林梦莹县实验学校一年级(9)班家长代表
  刘明兴县实验学校二年级(1)班家长代表
  余茜茜县实验学校二年级(2)班家长代表
  刘永龙县实验学校二年级(3)班家长代表
  孔德香县实验学校二年级(4)班家长代表
  田泉县实验学校二年级(5)班家长代表
  刘莉县实验学校二年级(6)班家长代表
  邓登捷县实验学校二年级(7)班家长代表
  马胜良县实验学校二年级(8)班家长代表
  王燕县实验学校三年级家长代表
  蒋丽县实验学校四年级家长代表
  燕莹莹县实验学校五年级家长代表
  左令仪县实验学校学生代表
  唐勇社会代表(关岭自治县顶云接单八角岩村党支部书记)
  四、校服选用小组工作职责
  1.组长:统筹推进校服选用、采购全流程工作;召集并主持组织会议,组织开展成员培训,明确职责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组织决策;审批校服选用方案、采购方案、评审标准、招标要求及最终中标企业等重要事项;监督选用流程规范开展,督促各环节会议纪要形成。
  2.副组长、监督员:协助组长开展日常协调和人员培训工作;全程监督校服选用、采购及质量验收等各个环节,杜绝违规操作、歧视性设置等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各方反馈意见,向组长汇报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监督会议纪要的形成与归档,确保流程可追溯。
  3.学校管理人员代表、教师代表:宣传校服选用工作的原则、流程和相关规定;收集学生、家长对校服款式、颜色、面料、价格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汇总后提交组织研究;协助组织对接选用工作;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参与评审、验收等环节,做好校服尺寸统计、发放协调及相关资料归档工作;参与组织会议,履行决策职责。
  4.家长代表:代表全体家长参与校服选用、评审、招标监督等工作,客观反映家长对校服质量、价格、款式、售后服务的需求和意见;监督选用流程流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无歧视性、排他性条件;参与校服质量检测和验收,维护家长及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所在年级家长反馈工作进展;参与组织会议和决策,监督会议纪要规范形成。
  5.在校生代表:代表全体学生表达对校服款式、舒适性、实用性的需求和意见;参与校服样品评审,反馈学生穿着体验;监督招标及采购过程,确保选用的校服符合学生日常学习、运动需求;协助收集同学对校服的相关反馈并提交组织;参与组织会议和决策,履行相关职责。
  6.社会代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程参与校服选用、招标、采购及质量监管等环节,客观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选用组织的工作,确保流程合规、结果公正,无违规设置条件等问题;参与组织会议,协助提升校服选用工作的公信力。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
  关岭自治县实验学校学校。
  2.采购内容。
  本次预计采购校服750余套,采购年级:遵循学生自愿原则,本次主要为一年级统一采购,其他年级可按需自愿补购;校服款式:沿用现有款式;采购规格:夏装为短袖+七分裤,每套各2件;秋装为外套+长裤,每套各2件;价格标准:单件价格33元—53.3元,整套价格66元—160元。采购品类原则上含秋装、夏装、各1套,学生、家长可根据需求选购全套或部分。
  3.资金来源。
  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自愿承担,属自愿代收费项目。校服费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
  4.采购周期。
  校服采购按每3年一个时段管理,本次采购覆盖一个完整时段,在起始年级组织采购,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
  5.服务年限。
  供货企业服务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采购模式及方式
  本次校服采购采用“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模式,具体程序如下:
  1.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校服选用组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为关岭自治县实验学校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暨贵州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学校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
  2.审查招标文件。
  校服选用组织对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同时通过学校公告栏、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渠道公开。
  3.组织开标评标。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开标、评标。校服选用组织全体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4.确认招标结果。
  招标结果报校服选用组织确认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校服(服装)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服装设计、生产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重大违法记录;
  4.产品符合GB 18401、GB 31701、GB/T 31888等国家标准要求,能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售后服务网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严禁采购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的严重质量问题企业名单的产品。
  六、技术标准与质量要求
  1.执行标准。
  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重点严控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服饰绳带等关键安全指标,同步规范贴身面料棉纤维含量、色牢度、缩水率、起球性等穿着品质指标。
  2.面料材质。
  春秋装、夏装、冬装各类校服的主料、辅料材质及纤维成分含量、克重等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及附件1为准,中标企业须严格按封存样衣组织生产。
  3.标识要求。
  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清晰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执行标准、洗水唛等内容。
  4.样衣封存。
  中标企业提供的样衣经校服选用组织确认后封存,作为生产、验收和比对的重要依据。
  七、招标与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总体程序。
  1.前期准备。
  (1)学校集体决策
  学校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管理要求,规范开展校服选用采购工作。
  ①2026年3月6日上午,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形成校服采购初步决议,当日下午提交学校党支部委员会审议并获通过。
  ②2026年5月9日,学校组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就校服采购事宜充分沟通协商,各方达成统一意见。会后随即对采购方案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③公示结束后,相关情况于2026年5月15日再次提交学校班子会议复核,经讨论无异议后,同日下午,上报党支部委员会完成最终审议,并审议通过。
  ④2026年5月18日,召开班子会议,会议讨论通过本方案(《关岭自治县实验学校校服选用工作方案》),2026年5月19日提交学校党支部委员会审议并获通过。
  (2)征集采购意向
  学校于2026年5月27日至5月31日面向学校全体家长就“是否同意购买校服”“是否同意按照《关岭自治县实验学校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开展校服采购两个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相关数据如下:
  全校家长共计约1070人,本次问卷有效回收932份,有效参与率约87.10%;
  “是否同意学校统一采购校服”有效填写932人;同意人数为910人,占有效问卷97.64%;不同意22人,占比2.36%。
  “是否同意按照《关岭自治县实验学校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开展校服采购”有效填写932人:同意913人,占有效问卷97.96%;不同意19人,占比2.04%。
  后期因采购工作推进迟缓,学校于2026年8月29日至2026年9月2日面向2026级一年级新生全体家长,以相同内容进行线上问卷调查,参与率及回收率达100%;两项意见同意率都高达99%。
  (3)校服选用小组组建
  ①2026年9月2日,通过班级家长微信群通知面向一至二年级各班征求1名家长代表参于校服选用小组组建,并向三至五年级每年级征求1名家长代表参于校服选用小组组建。共征集的家长代表20名;经与学校所在地村委充分沟通,得到大力支持,由关岭自治县顶云接单八角岩村党支部书记唐勇同志担任校服选用小组社会代表。
  ②2026年9月3日,于关岭自治县实验学校召开关岭自治县实验学校校服选用工作会议暨关岭自治县实验学校校服选用小组培训会。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后明确以“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模式”进行校服采购;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为关岭自治县实验学校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暨贵州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后续工作
  于2026年9月3至2026年9月30日完成后续采购相关工作。
  (1)监督招投标代理单位完成招投标全过程。
  (2)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介及学校多渠道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或有关反映得到处理后,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书面采购合同,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组织验收及发放。
  (5)费用的收取与支付。
  (二)时间安排。
  本次校服采购各环节时间安排具体以实际确定时间为准。
  (三)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质量、样衣品质、售后服务、企业信誉与业绩等方面。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八、合同签订与管理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关反映得到处理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书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须明确供货范围、产品规格、执行标准、安全要求、检验方式、验收标准、交货时间、交付地点、结算方式、付款节点、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质量追溯等重要条款。合同签订前,学校及校服选用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合同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载明的约定范围,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杜绝空白条款、时限缺失、未盖章、事后补签等情况。严禁委托家长委员会代签采购合同。
  2.供应商服务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前须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并征得拟购校服年级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续签。严禁到期自动续签、超期供货。
  3.严格按照现行教育收费政策收取校服费用,校服费可按规定代收代付或由家长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九、验收、送检与质量监督
  1.企业前置送检。
  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组织生产,对每批次各类校服成衣抽样,送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并出具报告。
  2.供货与交接。
  供应商按时、保质将校服配送至学校指定地点,按尺码分类包装、清晰标识,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批次检验报告、数量清单等材料。
  3.现场验收。
  由学校和校服选用组织组成验收小组,对照合同约定、封存样品逐项核验,重点核查数量、款式、颜色、面料、做工、安全标识、缝制工艺、执行标准、洗水唛等内容。对短缺、破损、瑕疵、与样品不符的产品,严格执行分级判定规则处置不合格产品。
  4.学校送检。
  由学校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到货校服成衣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纤维含量、色牢度、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关键安全指标。企业送检和学校送检均合格的校服方可发放给学生;检验不合格的校服一律不予发放、全部退换,并将相关情况向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依法依规追究供应商责任。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
  5.留样封存。
  在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中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且学校留样送检机构须与供货企业送检机构不同。
  6.质量追溯。
  校服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或严重质量问题,学校及时上报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供应商处理,必要时采取暂停使用、召回、退换等措施,完整记录问题发现、上报、处置过程。
  十、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建立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和调换。
  2.校服尺码不符、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应商负责免费调换、修补。
  3.学校建立校服质量投诉渠道,学生、家长在校服领取、穿着过程中遇尺码不符、标识不全、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可直接联系学校校服采购管理部门协调供应商调换整改。
  4.学校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随机访谈、线上反馈等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供应商反馈,作为续签合同和后续采购的重要依据。
  十一、收费管理与关爱帮扶
  1.严格按照现行教育收费政策收取校服费用,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校服费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代管,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采取减免校服费用等多种措施予以帮扶,切实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十二、、监督与纪律要求
  1.强化监督。
  学校明确专人全程监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重点监督决策、采购、验收、合同签订、费用结算等关键节点,排查廉政风险,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主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2.严肃问责。
  对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的违规决策、暗箱操作、收受回扣、利益输送、监管失职、违规收费、弄虚作假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守红线。
  严格落实教育部“7严禁、3严格、1鼓励”要求:严禁强制购买、严禁指定干预、严禁频繁更换校服款式、严禁暗箱操作、严禁违规签约、严禁采购黑名单企业产品、严禁以权谋私;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遴选供货企业,严格执行校服“明标识”制度,严格依规开展选购;鼓励推行校服“双送检”。
  十、附则
  (一)本方案经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校服选用组织审议通过后实施,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二)本方案由校服选用组织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岭自治县实验学校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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